危险废物倾倒案背后的公益诉讼谁该为环境治理买单
危险废物倾倒案背后的公益诉讼谁该为环境治理买单 2017年1月,杜某、吕某、陈某三人将含8.32吨危险废物的53.31吨固体废物倾倒至T市某征收拆迁地块,被居民举报后,公安及环保部门查封并转运废物至T市Z公司。2017年11月,T市G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三人承担现场应急处理费、仓储费、检测费、处置费等连带赔偿责任。案件涉及污染环境犯罪及环境治理费用分摊问题。
危险废物倾倒案背后的公益诉讼谁该为环境治理买单 2017年1月,杜某、吕某、陈某三人将含8.32吨危险废物的53.31吨固体废物倾倒至T市某征收拆迁地块,被居民举报后,公安及环保部门查封并转运废物至T市Z公司。2017年11月,T市G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三人承担现场应急处理费、仓储费、检测费、处置费等连带赔偿责任。案件涉及污染环境犯罪及环境治理费用分摊问题。
缓刑期间再犯罪是法律漏洞还是道德沦丧 周某某因组织考试作弊罪于2021年7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21年8月11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止。2021年8月11日,周某某到桐柏县司法局报到,由执行地受委托的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案件主要涉及缓刑执行期间的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但具体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故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双方认可情况等信息未在
强戒期间心理崩溃 家属拒赔引争议 案件发生于张某某25岁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时,吸食摇头丸和K粉的新型毒品。张某某家境良好,大学毕业后在加油站工作,性格开朗但交友不广。因输钱和感情受挫,在朋友劝说下开始吸毒并逐渐上瘾。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后,张某某因无法接受现实而极度消沉,对戒治活动毫无兴趣。个别谈话作为教育戒治方法,被用于了解张某某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帮助其认识问题并寻求自我救赎。目前
output 淋巴结核赔偿案责任认定与赔偿争议引发社会思考 案件发生时间为2023年5月,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当事人为原告张先生和被告某医疗诊所。事故经过是张先生在被告诊所进行常规体检时,被诊断为颈部淋巴结核,但诊所未充分告知其病情的严重性和治疗方案,导致张先生延误治疗,病情恶化。责任认定方面,法院认为被告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
铅笔外包装维权案公证处如何助力企业保全证据 2018年7月4日,谭某向公证处咨询,称安顺某商铺出售与其公司外包装相似的铅笔,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员核实谭某公司外包装所有权后,于7月9日陪同谭某到商铺购买相似铅笔并开具销货清单。公证处拍摄商品照片并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责任认定无明确责任划分,重点在于证据保全。赔偿金额未提及。支付方式未提及。双方认可情况谭某认可购买过程,公证处确认证据真实性。
减刑后刑期未满囚犯能否提前释放引发争议 赵某于2013年7月23日因诈骗、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27000元,于2013年11月5日入狱。2016年1月28日被裁定减刑一年,减刑后刑期至2019年2月13日。案件涉及减刑后刑期未满囚犯是否可以提前释放的问题,引发社会争议。
企业申请驰名商标遇难题 公证巧解燃眉之急 案件发生时间二〇一九年一月的一天 地点当事人所在地 当事人XX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经过XX集团有限公司为申请驰名商标,需向审核部门提供历年获奖情况。由于获奖数量多,形式多样(纸质文件、奖杯、奖牌等),以实物形式提供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企业希望以公证方式提供获奖信息。 责任认定无责任认定,系公证服务过程 赔偿金额无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未提及具体支付方式 双方认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后刑期争议法律与人道如何平衡 案件主要内容涉及罪犯周某某,男,1967年7月11日出生,湖南省道县人。周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购买假币罪被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31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4年1月23日交付广东省惠州监狱执行刑罚。经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6月7日起至2044年6月6日止。案件的主要事实包括犯罪
抖音专利侵权案公证书能否成为维权利器 2021年,吉林省长春市当事人朱某发现某抖音用户发布的产品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为制止侵权和固定证据,朱某向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经审核后,公证处依法完成了保全证据公证并出具公证书,为朱某后续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此案凸显了公证书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网络侵权取证难的问题上。
巨额非法吸储案背后的监管失职责任谁来担 2012年5月,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A合作社成立,刘某为法人代表,与兰某共同管理。2012年10月起,该合作社无金融许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存款214.56万元,返还4.91万元,余款209.65万元被刘某、兰某侵占。柏乡县工商局分局黄某、张某负责监管,却未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A合作社的非法吸储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涉嫌玩忽职守罪。事故发生